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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G/2版《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发布与实施的通知

中化审发(2017)第10号

 各相关认证企业:

为了进一步完善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工作,不断提升实施规则的科学性、适用性,HQC对《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(HQC-02-J-29-16)G/1版进行了修订,形成G/2版《规则》。本次修订重点包括认证模式、认证品种组划分、初始工厂检查要求、企业分类基本原则、获证后监督方式及频次、非现场检查要求、现场跟踪检查要求、获证后监督抽样要求、证书内容、认证证书的变更/扩大抽样等(修订说明见附件)。经HQC批准,现予发布,并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(G/2版《规则》可通过HQC网站进行查询、下载)。

为确保G/2版《规则》顺利实施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自2018年2月1日起,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按照G/2版《规则》进行受理、实施与评价,包括;初次申请、监督、再认证、变更/扩大/缩小等认证活动。

2、自2018年2月1日起,G/1版《规则》废止。

3、G/2版《规则》不做统一换发证书要求,随证书后续的扩大、变更、再认证等陆续进行换发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《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修订说明  

 

2017年12月27日    


附件:

 

《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G/2版)修订说明

 

1. 认证依据进行了修改,给出有害物质限量控制指标的定义。

2. 认证模式进行了修改,基本认证模式:产品抽样检测 + 初始工厂检查+ 获证后监督;HQC采取跟踪检查(非现场检查、现场检查)、产品抽样检测(需要时)等认证方式实施获证后监督。

3. 对品种组的划分进行了调整、补充。

4. 申请资料进行了修改。

5. 一致性控制体系改为“环保生态肥料产品控制体系”。

6. 初始工厂检查方式进行了修改。

7. 规定了企业分类,获证后监督的方式按照企业分类结果进行了规定。

8. 获证后的扩大、变更及缩小规定进行了细化。

9. 修订了环保生态肥料认证技术指标,调整了检测项目及认证标准,其他品种检测项目按HQC检验指令执行。

10.增加了附件2 申请资料。

11.《产品抽样规定》调整到附件3。

12.环保生态肥料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要求调整到附件4。

13. 对证书内容进行了调整,补充了产品等级。

14.G/2版《规则》涉及的其他修订内容想见《规则》中红色字体标示部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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